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


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5年12月24日以令第80号发布的,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活动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。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:

  1. 适用范围
  • 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权利人(如业主、开发商等)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各类房地产广告,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项目预售、预租、出售、出租、项目转让等介绍。
  1. 法律依据
  •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以及国家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。
  1. 广告内容要求
  • 真实性、合法性、科学性、准确性:房地产广告内容必须真实、合法、科学、准确,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
  • 禁止性内容
    • 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:不得含有对房地产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。
    • 户口、就业、升学承诺: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就业、升学等事项的承诺。
    • 贬低竞争对手:不得贬低其他经营者(如其他房地产项目、开发商、中介服务等)的商品或服务。
  1. 政府部门名称调整
  •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决定,原规定中的“建设主管部门”已修改为“房地产主管部门”,“土地主管部门”已修改为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”。
  1. 硬件设施披露
  • 虽然这一条未直接出现在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原文中,但实践中房地产广告应当如实展示项目的硬件设施,如建筑质量、配套设施、小区环境等实质性信息,以帮助消费者做出合理判断。广告应当避免过度美化或模糊重要细节,确保提供的信息对消费者具有实质性的参考价值。

综上所述,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旨在通过一系列规范,确保房地产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防止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,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,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管依据。广告发布者在制作和发布房地产广告时,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,否则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。